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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宝鸡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4-05-11 08:44:06
名??称:2024年信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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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信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4-05-11 08:44:06 浏览次数: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深化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国家信访局“围绕一条主线、开展三项活动、抓好五项重点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省信访局部署的“十项重点任务”,按照“强基础、重源头、促法治、创一流”的总体思路,着力强化信访部门政治机关建设、项目化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体系化抓实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规范化抓实初信初访受理办理、常态化抓实信访积案攻坚化解、精准化抓实重点时段安全保障、持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全面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着力强化信访部门政治机关建设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基固本,推动全市信访系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引导全体信访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研究,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更加自觉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忠诚践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做好全市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项目化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三)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持续深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释法宣讲等工作,推动《条例》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条例》配套政策措施,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信访工作,深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地落实。

(四)全面推进预防法治化。依照《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分领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严格落实预防法治化各环节工作;通过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全方位排查和构建多元化解体系、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等措施,着力解决决策不科学不民主、矛盾激化和信访上行等问题,有效防范信访矛盾产生和激化,避免信访群众聚集和上行。

(五)全面推进受理法治化。对信访人反映的事实和诉求进行认真分析,甄别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精准依法分类、明确办理责任主体、确定处理途径和程序;通过仔细甄别、精准转送、全面告知,着力解决不登记群众信访、回复告知不规范、转送交办不精准、诉访分离不落实等问题。

(六)全面推进办理法治化。牢牢抓住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这个重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对照法治化“路线图”和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依法按程序实质性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着力解决处理信访事项“重程序轻实体”、以信访回复和程序代替行政处理程序、复查复核不规范、信访事项终而不结、重复信访等问题。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对经调解、和解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部门要制作调解协议书或和解协议书,建立健全由司法机关对调解、和解协议效力和执行予以确认的工作机制,防止经过调解、和解的信访矛盾再次信访、出现反弹。

(七)全面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紧紧扭住强化监督问责这个关键,把明责、尽责、追责贯穿信访工作始终,细化追责情形、明确责任划分、提升问责实效,着力解决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项建议权”职责行使难、信访考核变形走样等问题,树立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正确导向。严格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推动对不依法履职导致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等问责追责成为常态。

(八)全面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加强宣传引导,严守工作纪律,强化协调联动,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大对以闹求解决、以访牟利、无理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切实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体系化抓实信访问题源头治理

(九)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源头的鲜明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最大限度推动群众信访事项在县域及以下得到妥善解决。

(十)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推进县、镇两级联席会议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在健全制度、优化机制、强化保障、探索创新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形成基层信访工作有人管、有人办、依法办的良好局面。同时,积极推进条件具备的县区、镇街信访接待大厅与综治中心有机整合、力量聚合,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十一)深入开展“示范县区”和“四无”镇街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创建的标准条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创建责任,调动创建工作积极性,推动更多资源力量向一线倾斜,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力争更多的县区和镇街进入到先进行列。

四、规范化抓实初信初访受理办理

(十二)强化初次信访事项办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的通知》要求,推行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围绕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各个环节,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压实首办责任,完善信息联通、问题联解、矛盾联处、工作联做的联合接访机制,整合资源力量,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

(十三)抓实基础业务学习培训。紧紧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相关要求,结合信访工作法治化统计系统的推广运用和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开展培训、点对点督促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市信访基础业务整体水平。

(十四)改进信访工作通报考核。深入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准确区分信访事项的性质、进程,对该受理不受理、转办不及时、超期不答复、办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改进信访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省信联办、省信访局确定的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要求,合理设置和调整考核项目指标,突出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常态化抓实信访积案攻坚化解

(十五)进一步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常态长效。结合治访、治信、治投“三治”专项活动,坚持交办案件台账管理、疑难案件领导包抓、突出问题专班推进、信访老户听证说理等成功模式,对信访积案开展常态化研判、组合式攻坚,确保随有随消、动态化解。

(十六)持续推动化解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聚焦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积极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采取日常排查、集中交办、现场督办等方式,推动主管部门和问题属地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齐心协力化解矛盾,从根本上推动重点领域信访问题批量解决。

(十七)深化拓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聚焦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求,协调党政领导干部常态化接访包案,推动化解分管领域突出信访问题。

六、精准化抓实重点时段安全保障

(十八)扎实开展赴省进京访专项治理。动态排查、全面梳理、及时交办赴省进京访、集体访和重复走访重点人员,落实领导包案、挂账销号、专案督办等措施,推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信访秩序。

(十九)全力做好重点时段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庆祝活动、党中央全会、全国两会、省委全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主动谋划、提前部署、合力攻坚,统筹做好源头预防、应急处突、专项劝返等各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检查,严守“不发生赴省进京规模性聚集、不发生涉访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的底线。

(二十)加强信访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健全完善与网信、公安、政法等单位信息联通共享机制,强化对内部性、行动性、苗头性信息的情况收集和梳理分析,及时全面掌握信访动态。严格落实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制度,完善信访舆情监测和重要敏感信访信息零报告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信访舆情监测引导和联动处置。

七、持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一)着力提升信访干部履职能力。牢牢把握机构改革有利契机,做好队伍结构优化、干部岗位优化等工作。围绕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要求,积极采取业务培训、跟班锻炼、岗位练兵、轮岗交流等方式,着力提升全体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二)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结合第三届全国“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推选暨第三届全省“最美信访干部”评选活动,积极推选一批模范典型,引导广大信访干部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以信访干部队伍过硬的能力作风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守住“四条底线”、做到“五个拒绝”。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三严三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